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补充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征集更多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市工信局计划开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以下简称“拟改造企业”)补充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起重装备、汽车零部件、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新型化工四个试点行业,有意愿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1.在我市注册,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
2.未入选第 一、二批试点企业。
3.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且近两年有改造计划。
4.拟改造项目实施地在新乡市辖区范围内,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期间(至2026年底)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造。
5.近1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参与。请符合条件且有改造意愿的企业,于12月16日前,登录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zxqy.gxj.xinxiang.gov.cn/home)注册账号,并按《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试点企业遴选操作手册》(见附件)进行申报。同时将《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工信部门。
(二)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在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12月17日前上传至平台,同时将《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大楼1450房间。
(三)市工信局复核。市工信局收到材料后,组织专家根据遴选标准确定拟改造企业名单,重点考察符合条件企业的经营能力、数字化转型基础情况、改造意愿和投资计划等。
(四)公布名单。经审核,市工信局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改造一批”的工作思路,分批公布(更新)拟改造企业名单,本次遴选通过的企业将补充纳入第二批试点企业,根据第二批试点企业进度开展有关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艺博 0373-3696157
附件: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试点企业遴选操作手册.docx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