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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信办案〔2025〕5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732号建议的答复

2026-02-1097人浏览

闫子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类化工项目不纳入化工园区内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化工园区基本情况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工信部联原〔2023〕126号),根据化工产业发展需求,近年来,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先后批复设立了郑州航空港区化工园区、周口临港开发区生物化工园区、信阳固始县化工园区、商丘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共4家化工园区,批复同意了洛阳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石化园区等5家园区的6次扩区。截至2025年3月底,我省50家化工园区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50平方公里,仍有75平方公里园区内土地可以利用。建议中提出“将以上三类化工项目纳入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 业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外实施,且不受投资额限 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十四五”推动河南省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工信联化工〔2022〕92号)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结合我省化工园区发展现状,按照安全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要求,我省化工园区目前有能力、有资源、有空间承接相关化工项目落地。

  二、支持滑县煤化工产业园扩区事宜

  我厅支持滑县煤化工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多次赴滑县调研,指导园区管委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提高管理水平,尽快完成较低安全风险化工园区创建、土地调规、项目招引、总体规划编写报批等工作,为申报园区扩区创造条件。建议待条件成熟时,启动滑县煤化工产业园扩区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我省化工园区及行业发展情况,完善相关政策,引导化工项目科学布局,为我省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