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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 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2026-03-1078人浏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分工,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逐项明确重点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具体、可量化的工作进度及主要措施等,于2026年3月10日前上报省政府,并于3月底、6月底、9月底向省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季度进展情况,12月底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谋划,有力有效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对涉及省委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工作如期推进。省政府办公厅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和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 满完成。

  一、纵深推进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突出重点事项攻坚。

  1.制定我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动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完善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等制度规则,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规范涉企执法行动,制定“扫码入企”行政检查标准化指引,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行动,加强招投标市场规范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有效整治“内卷式”竞争。(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建设循环枢纽。

  6.建设联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的物流通道枢纽,提升郑州国际航空物流枢纽能级,加快中国邮政国际航空枢纽、洛阳等10个国家物流枢纽、商丘等5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持续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郑州海关、省邮政管理局、河南邮政分公司、中豫航空集团,郑州、洛阳、安阳、新乡、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设市场繁荣活跃、商品快速集散的消费商贸枢纽,积极推动豫皖苏浙大宗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建设,加快南阳等4个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推进城乡客货邮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河南邮政分公司,郑州、洛阳、南阳、商丘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设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要素配置枢纽,抓好郑州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支持郑商所品种工具创新,促进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证监局、郑商所、豫信电科集团,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建设特色鲜明、安全韧性的产业链接枢纽,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打造循环支点。

  10.打造联通欧亚、辐射全球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融汇支点,深化拓展郑州—卢森堡“空中丝路”合作模式,持续释放郑州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辐射带动力,开展跨境电商综试区提质行动,培育铁海河海联运国际通道。(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郑州海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中豫航空集团、中豫港务集团,郑州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打造货通全国、买卖全球的对外贸易擢转支点,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完成新郑综保区扩区,增强郑州航空港区开放功能。(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郑州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打造自由便利、互利共赢的国际投资合作支点,鼓励跨国公司利润再投资,引导优势企业有序“走出去”,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

  (四)充分激发消费潜能。

  13.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等政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完善标准、提高“得补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 制措施,积极发展养老、家政、数字、赛事等消费型产业,培育一批高品质消费名品,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支持郑州、洛阳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加快郑州、新乡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推广胖东来经验,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省商务厅牵头,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充分挖掘投资潜力。

  17.实施1000个以上省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1万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8.加快推进平漯周、焦济洛平、郑州南站等高铁项目,开工建设南信合高铁、京港高铁阜阳至黄冈段,建成雄商高铁河南段。(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河南铁建投集团,郑州、洛阳、平顶山、焦作、濮阳、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积极推进内河航运、现代水网体系建设,加快观音寺调蓄工程、沙颍河“通港达园”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豫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赵口、陆浑、渠村等灌区现代化改造。(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河南交投集团,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濮阳、商丘、周口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外电入豫,优化电网主网架结构,建设智能电网和微电网。(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快双千兆网络、量子通信等项目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充分释放政策效应。

  22.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两重”、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项目按时开工建设,优化专项债券用途管理、提高用于项目建设比重,加快各项资金下达拨付。(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3.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设备更新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等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提升“万人助万企”服务专 业化水平,增强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创新活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七)建强先进制造业体系。

  26.深度对接国家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优化重点产业链群培育机制,支持新型电力装备、现代食品等产业进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快现代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奇瑞乘用车技改、比亚迪新能源商用车、中州时代电池三期、中创新航动力电池及储能等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开封、洛阳、信阳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支持天兵科技、天章卫星等商业航天企业做大做优。(省国防科工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鹤壁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推进众擎机器人全球生产制造中心、仕佳光子通信芯片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完善中原量子谷产业生态,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科学院,郑州、鹤壁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2万家。(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强现代服务业体系。

  31.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 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一体布局高水平工业设计中心、计量和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中试验证基地、共性技术平台,持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大“险资入豫”“基金入豫”力度,做强创投基金,实施科技金融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高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比重,新增社会融资规模1万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支持郑州创建国家“两业”融合试点,新培育20家省级“两业”融合标杆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税务局,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强数智赋能体系。

  35.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国家医疗、农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布局建设人工智能创新生态社区,支持工业、文旅、能源等领域大模型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推进5G—A超宽带网络重要场景深度覆盖,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能”,建设10个省级数据产业园,新建200个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5万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强科技支撑体系。

  37.支持企业全面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完善“揭榜挂帅”机制,在先进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关键领域实施100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完善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体系,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力争技术合同成交额3000亿元。(省科技厅牵头,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0.整合规范省级创新平台,支持嵩山实验室、神农实验室等进入国家战略科技体系。(省科技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科学院、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实施紧缺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大力引育高端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厚植崇尚创新、成就创新的沃土。(省科技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十一)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43.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实施百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工程,推进66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和豫东平原200万亩整区域工程化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400万亩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5.推动中原农谷、周口国家农高区协同发展,加快中国农科院河南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推进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科院,新乡、周口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6.持续开展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加快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增强农业气候韧性和适应性。(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供销社、气象局、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现代农业能级。

  47.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做强先进农机装备制造业,做大农产品加工业,做活城乡商贸流通服务业,做优乡村文化旅游业。(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8.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壮大6大特色产业集群和18条乡村富民产业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9.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供销社、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0.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推进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乡村建设质效。

  51.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建成35个先导区、1000个和美乡村。(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52.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3万个以上,提升农村安全饮水、电网供电保障水平。(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邮政管理局、电力公司、河南邮政分公司,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3.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统筹供给,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4.持续推进文明乡风建设行动,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省民政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5.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五、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十四)突出“一主两副”引领。

  56.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强枢纽开放、科技创新、教育文化、金融服务等核心功能,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证监局,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7.编制新一轮郑州航空港区高质量发展规划,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和枢纽偏好型产业生态,持续强化增长引擎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郑州海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河南邮政分公司、中豫航空集团、中豫港务集团,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8.支持洛阳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创新高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生态宜居城市、文化旅游名城。(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洛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9.支持南阳做优中心城区、做强县域经济。(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南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一圈两带”联动。

  60.加快郑州都市圈建设,出台郑开同城化发展规划,推进许港、郑焦、郑新等产业带建设,深化郑洛、郑许协同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1.发挥京广铁路沿线城市产业、要素集聚功能,打造贯通南北的城镇产业密集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郑州、安阳、鹤壁、新乡、许昌、漯河、信阳、驻马店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2.提升陇海铁路沿线城市节点功能,建设具有较强实力的先进制造业和城镇聚集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郑州、开封、洛阳、三门峡、商丘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3.充分发挥安阳、商丘、信阳、三门峡四个端点城市对内联动、对外开放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安阳、三门峡、商丘、信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四域多点”协同。

  64.以生态共建、污染同治为牵引,推动黄河、淮河、海河、长江四大流域内城市协同推进一批绿色转型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5.以交通互联、产业共兴为重点,推动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四个片区内城市共同实施一批重大合作事项。(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6.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大城市周边县城、区域重点县城、专 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产业化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差异化支持政策,支持巩义、永城、林州等10个有条件的县(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发展特色鲜明的小城镇。(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7.支持革 命老区振兴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安阳、鹤壁、新乡、焦作、南阳、信阳、驻马店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68.加强城市智慧化精细化治理,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程三年行动,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加快完整社区提质扩面,高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国动办等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9.深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0.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1.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人民城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

  (十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72.启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行动,持续推进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 业化整合,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领域投资力度。(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3.深入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依法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局、工商联、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4.深化产业园区矩阵式改革,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5.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绩效管理全链条机制。(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76.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7.深化养老、供销、电力等领域改革。(省民政厅、供销社、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8.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努力让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一件事”省级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79.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试点和智慧口岸试点建设,提升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放能级。(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中豫航空集团、中豫港务集团、豫信电科集团,郑州、开封、洛阳、南阳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0.推动中欧(亚)班列拓线扩量、开行4000班次。(省财政厅、商务厅、郑州海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中豫港务集团,郑州、洛阳、安阳、新乡、南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1.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工程,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新增有进出口实绩企业1500家以上。(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82.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3.办好第三届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外办、省贸促会、中豫航空集团,郑州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二十)提质文化遗产保护。

  84.建设全省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支持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5.推进河南博物院北院区、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院建设,建成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6.加快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南段),加强仰韶村、双槐树、贾湖等遗址保护传承,挖掘二十四节气等非遗时代价值,创新数字化保护利用方式,让更多古韵国风成为时代“顶流审美”。(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气象局,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商丘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速文旅产业融合。

  87.擦亮“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旅品牌,创新“老家河南”文化IP宣传推广,加快建设极 具影响力的黄河古都群文化旅游目的地。(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