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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信联企业〔2015〕244号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2015-11-0311人浏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国际展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5〕288号)精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等单位联合主办,将于2015年10月10日在广州开幕。按照工作计划我省将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博会。为圆 满完成第十二届中博会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二届中博会概要

第十二届中博会以“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为主题,规划展览面积11万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

保利世贸博览馆规划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2600个,安排主题展,包括省(区、市)展境外展(含联合主办国展区、国际展区、港台展区)。

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馆安排专 业展,分三期由专 业机构面向全国市场化招展,每期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800个。第 一期举办智能制造与装备展,第二期举办智慧建材与家具展,第三期举办智造纺织与服装展。每期的牵头承展单位及联系方式将另行公布。

二、展会时间地点

(一)省(区、市)展

时间:2015年10月10日—13日。

地点: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安排各省(区、市)和国家专 业机构及境外展区。参展单位包括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优 秀服务机构。

(二)专 业展

时间:10月15日—18日,10月23日—26日,11月1日—4日

地点: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馆(广州市琶洲大道东8号),安排为专 业机构承办的专 业展。参展单位自行与牵头承展单位联系。

三、展会主要活动

展会主要活动有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化应用推广等专场活动。

四、参展重点、展位数量与费用

此次中博会省(区、市)展,我省以专精特新产品和绿色食品为主,组委会共分配我省展位36个,我们将采取主题展区与专 业展区一体化的方案进行部署,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预报数量进行展位分配(具体见附件)。

主题展区展位由省统一特装和布展,部分企业参展,采取文字、图片、电视片、实物等形式,宣传展示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成果、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专精特新发展与品牌产品、先进技术等;专 业展区以企业产品展示为主,宣传我省中小企业的专精特新产品和绿色食品行业特色品牌。

按照大会统一收费标准,每个国际标准展位6800元人民币。省(区、市)展展位费采取中央、省财政补贴,企业部分自筹的方式。专 业展展位费由各专 业展牵头承展单位按市场化原则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参展企业直接向专 业展承展单位缴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参会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博会参展组织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将今年中博会的新变化、新特点、新机遇传达到位。要切实按照展会主题突出我省特色,在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中推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全过程做好参展企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于9月10日前,将《参展申请表》(请登录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专网www.cismef.com.cn,在参展指南中下载),以书面(加盖企业公章)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参展展位费用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收取后统一交(汇),并统一办理有关参展手续,发票由大会组委会提供。

(二)做好参展企业服务。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参展负担,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各参展企业及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三)高标准选择参展企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分配的展位数,认真组织本地具备行业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技术特色和服务特色,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小企业参展。

(四)省(区、市)展展会节点时间安排

     10月6日前各地组织参展企业报到,领取各种参展证件;

     10月7日开始布展;

     10月9日上午10:00检查布展完成情况;

     10月10日上午9:00代表团全体成员参加开幕式;

     10月10日-13日,参加第十一届中博会洽谈、推介、论坛等活动;

     10月14日撤展。

 

联系单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服务局

联 系 人:朱孝恒  张来欣

电    话:0371-65507617  65507615

邮    箱:fzzdc2@163.com       

收款单位:河南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荣华支行

账   号:087724120100304033446

联 系 人:张  军   苗平英

电    话:0371-65749597

附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十二届中博会展位分配表

 

 

 

  2015年9月6日



附件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十二届中博会展位分配表

序号

省辖市/直管县市

展位数量

备注

1

郑 州 市

0


2

开 封 市

0


3

洛 阳 市

2


4

平顶山市

5


5

安 阳 市

0


6

鹤 壁 市

1


7

新 乡 市

2


8

焦 作 市

0


9

濮 阳 市

1


10

许 昌 市

2


11

漯 河 市

0


12

三门峡市

3


13

南 阳 市

1


14

商 丘 市

1


15

信 阳 市

3


16

周 口 市

1


17

驻马店市

3


18

济 源 市

2


19

巩 义 市

0


20

兰 考 县

0


21

汝 州 市

0


22

滑    县

0


23

长 垣 县

0


24

邓 州 市

1


25

永 城 市

1


26

固 始 县

1


27

鹿 邑 县

0


28

新 蔡 县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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