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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工作的通知

2025-07-019人浏览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获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拨付工作,根据市“免申即享”工作规程相关要求,请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01

  现场核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2023年度获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02

  报送材料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后,报送现场核查报告,并附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以下2项材料由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留存备查:

  1.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2个网站查询页体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是否列入黑名单、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内容截图打印(含网址栏),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现场核查当日)。

  2.企业承诺书,含正常生产经营声明及承诺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03

  有关要求

  1.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对照上级工信部门认定文件中的企业名单逐一进行现场核查,企业名称与认定文件中的名称不一致的,核实更名原因及是否符合简单更名条件,一并上报更名所需材料。

  2.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于7月31日前完成现场核查,上报现场核查报告,提出拟奖励企业名单,若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请说明原因并注明是否建议给予资金奖励。

  3.整体迁入本市且正常经营一年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注册地迁出郑州市域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核实情况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李宗郑德辉6717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