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鹤壁市科技局开展2025年
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鹤壁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鹤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鹤壁市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鹤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决定组织开展鹤壁市2025年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备案)范围和条件
本次申报(备案)范围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各类创新平台申报(备案)条件,请对照各管理办法,下载地址:市科技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行政规范性文件https://kjj.hebi.gov.cn/zfxxgk/zc/xzgfxwj/index.html。
02
申报(备案)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格式见模板,下载地址:市科技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具体通知https://kjj.hebi.gov.cn/gggs/index.html
2.申报材料一式5份并辅以佐证材料,纸质材料A4正反印刷,中间用彩页分类隔开;
3.申报书和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
4.装订参考顺序为:封面、目录(标注页码)、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书籍式装订;
5.书脊处打印完整名称和依托单位名称,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
6.按申报的创新平台名称上报电子文档和PPT答辩材料(时间不超过20分钟)(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无需报送PPT)。
03
申报(备案)程序
1.自我评价。申报单位对照所申报创新平台的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
2.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将材料按照规定和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本辖区内的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部门(单位)。
3.推荐报送。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申报材料、推荐函加盖公章,并填写《鹤壁市XX(创新平台类别)推荐汇总表》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4.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5.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实地考察论证提出综合意见。
6.结果公示。市科技局提出认定(命名或备案)意见,并在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7.予以认定(备案)。市科技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机构,出具认定文件或备案文件,予以公告并入库。
04
受理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2025年7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址:鹤壁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鹤壁市淇滨大道203号506房间)
3.业务咨询电话:
电子信息与先进制造科技科:3331876
能源化工与新材料科技科:3327085
农业农村与社会事业科技科:3328152
4.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3328338
电子邮箱:jhytck@163.com
05
注意事项
1.同一单位、同一科研团队本年度在同一领域内限报一类创新平台;
2.申报联合建设的创新平台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由主要依托单位申报;
3.中试基地推荐单位为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鹤壁市科技局
2025年6月25日
